昨天有人留言說「你不覺得自己身為公眾人物,這樣的行為不妥當嗎?」
(*此文非針對個人,而是多年所見之怪現狀)
我覺得網路時代帶給了人們很多錯覺,認為自己日常生活中看得見的就是全世界。
我的粉專可能常常有網友跟我互動,但僅止於此,我走在路上(尤其是素顏走在路上)不會被認出來、二郎也只是一隻長得比較笨的倉鼠,
兩萬讚真的是個鼻屎大的數字,比起「公眾人物」更像是「小眾人物」吧!
所以我覺得擁有了一些讚數,就把自己定義成「公眾人物」的人們,以及拿著標籤紙、到處貼人「公眾人物」的人們,
都該關掉電腦,出門去恢復一點現實的體感。